|
山地车比赛
山地车越野赛是运动员在规定的山路赛道上进行集体出发,根据赛道的难度由裁判团来决定运动员所完成一定时间的骑行里程,最终以运动员到达终点的先后顺序决定排名的比赛。 根据赛道情况,完成比赛的时间应在如下范围内(小时、分):
最短 最长
成年男子 2.00 2.15
成年女子 1.45 2.00
出发前,裁判员将根据运动员的排名顺序,通知运动员进入起点选择出发位置。比赛由发令员鸣枪开始。
在整个比赛中,除相同状态下的同队运动员可以相互帮助,运动员不得接受赛事规定以外的任何帮助,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裁判团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给区和修车点位置。补给只能由本队工作人员徒步完成,他们和运动员之间不允许有身体接触。不允许供给者将水瓶、食物直接放置在运动员的车辆上,或放入运动员的衣袋中。未经裁判团的允许,不能向运动员身体泼水,或将水喷洒到运动员所骑车辆的任何部位上。
小轮车比赛
小轮车比赛有计时排位赛、淘汰赛(1/4决赛、半决赛)和决赛3个阶段。男子32名运动员通过计时排位赛成绩分成4组,每组8名运动员,进行1/4决赛,小组前4名晋级半决赛,半决赛分2组,每组8名运动员,小组前4名晋级决赛,决赛共8名运动员。女子16名运动员通过计时排位赛成绩分成2组,每组8名运动员,进行半决赛,小组前4名晋级决赛,决赛共8名运动员。 计时排位赛:运动员单发,骑完赛道全程计取时间,比2次,取最好成绩。 淘汰赛:每组运动员同时出发,以到达终点先后顺序排定名次,比3轮,名次之和较小的前4名晋级。 决赛:运动员同时出发,以到达终点先后顺序排定名次(只比1轮)。
运动员赛前要进行赛车和服装检查,并进入到出发集结区。运动员起跑必须按照发令员和电子出发门的声控和灯光提示进行出发。 在1/4、半决赛和决赛中,运动员可以根据上一轮次比赛所用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当前轮次的出发道次。
运动员不得有意令自己身体的任一部分或自行车的任一部分与其他运动员的身体或自行车进行接触,以阻碍对手、超过对方或掩护另一名运动员超过对方为目的。否则,视情节给予违规者警告、降低名次和取消比赛资格等处罚。
共4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